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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
作者:济宁律师事务所 时间:2023-03-16 15:29:49 来源:原创
辩护律师指的是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经法院指定,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辩护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,必须依法进行正当辩护,不得肆意捏造事实、曲解法律,作非法辩护。下面介绍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。

辩护律师的权利:

1、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,不受任何单位、个人干涉的权利;

2、有查阅案卷、了解案情的权利;

3、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;

4、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、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;

5、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;

6、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;

7、有对证人、证言询问、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;

8、有申请周取新证据的权利;

9、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;

10、有拒绝辩护的权利;

11、经被告人同意,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;

12、对于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,有提出控告的权利;

13、有获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、抗诉书副本,自诉人的起诉状、上诉状副本,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;

14、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;

辩护律师的义务:

1、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,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;

2、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,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;

3、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,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,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,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;

4、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,不得泄露;

5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时,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;

6、要按时出庭,遵守法庭守则,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;

7、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,维护公安、司法机关的尊严。


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要抓住案件要害,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责,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协调控辩审三方的诉讼功能,从而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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